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斯諺&招牌  

哈哈哈 一定要先放一張照片來自high一下

這就是我們今天的演講者:斯諺大神是也

 

這是我從他朋友那邊抓來的照片

此時我應該是已經在會場裡等了

(演講2點開始 我1點就到了 第一個喔)

 

等沒多久就看到陸陸續續有人進來

當然我們的主角也現身了

主辦單位正在跟他討論一些細節

斯諺VS主辦  

 

因為姑娘我第一個到 當然挑了個最接近講桌的位置

不過我手機太差了 所以還是放上專業人士拍的照片

斯諺  

 

當然也要合照一下啊 我又開始緊張害羞了 真糟糕

斯諺&ME  

 

好吧 照片放得差不多 是該開始講正題了 演講內容

今天的演講開始前 有先播一段影片

是由金車跟斯諺合作的推理短劇

事件大概就是一群朋友幫忙慶生

結果壽星到了之後卻發現蛋糕被偷吃了

究竟誰是兇手呢? 第一個猜對的有斯諺的簽名書一本

(注意 就在桌子的左邊 演講前沒有的喔)

簽名書   

 

基本上呢 應該是沒人猜對手法 不過至少有人猜到兇手

所以簽名書就這樣送出去了(沒關係我已經有了 嘿嘿)

小活動結束後 就真正進入演講的主題了

 

這次講座的內容分三部分:

首先是先定義推理小說與「無犯罪」推理

這邊一開始是先用傳統數學上的定義法

也就是所謂的充分條件與必要條件

(聽到這邊突然覺得好懷念啊 我最喜歡的邏輯)

 

但是說真的其實很難找到所有推理小說的共通點

於是斯諺提出了另一種想法來解釋: 家族相似性

簡單說就是當我們看到一本書當中的某些元素

跟推理小說始祖某書的元素很類似

我們就會把它認定為也是推理小說

 

我不清楚這樣的說法到底能不能確切定義

但至少這解釋了一個我一直很困惑的現象

為什麼有些書明明就被定義為推理小說

但是有些人看起來卻不這麼覺得

因為你會根據你之前所讀過的來判斷

假如某一元素為主的推理小說你剛好接觸較少

你自然感覺不到那跟你讀過的推理小說有類似因子

所以你很有可能就會覺得這不是推理小說

 

呼 好像講太多了 回到主題上

接著當然就得提到什麼是「無犯罪」推理

這就更簡單了 其實就是把故事的主軸抽掉這項元素

它也有偵探 也有謎團 也有解謎過程

當然 也有"兇手" "手法" 只不過 與"犯罪"無關

 

這之間還有一個叫「擬犯罪」的類別

就是 雖然到最後真相是一場夢或是玩笑

實際上根本沒有任何犯罪行為

但是因為在過程中已經讓人感受到這項元素

所以也不能稱為無犯罪

 

主題的第二部分是介紹一些無犯罪推理的作品

古今中外 包羅萬象 這之中當然也包括了斯諺的:

<聖誕夜奇蹟>,  <影子的戀情>,  <小熊今夜不回家>

還有最新刊登在"貝克街 謎-巧克力蛋糕"上的<偷吃蛋糕的熊寶寶>

 

最後一部分是無犯罪推理的創作動機與未來展望

嗯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應該不用解釋

其實這樣也算是可以打破推理小說=犯罪的迷思

能讓更多年齡層的讀者閱讀

也讓那些喜歡謎團但卻不喜歡犯罪的讀者有更多的選擇

 

嗯 我真的講太多了 幾乎快把演講內容講光光

來放一些照片輕鬆一下吧

這是演講結束之後貝克街巧克力的老闆發言

他帶了一個蛋糕到現場給斯諺

斯諺&巧克力  

接著是請當月壽星上台一同切蛋糕慶祝&簽書

巧克力密碼 斯諺&書迷 寵物 斯諺&書評  

哈 有一張照片後面拍到一個高高的人影

那就是寵物先生啦 我也去跟他拍了幾張照片

"新作什麼時候寫好啊??"  "呵呵 提到這個我就胃痛...(笑)"

寵物先生  

 

還有這次的幕後攝影師 也就是斯諺的國高中同學

 我&他朋友 斯諺&他朋友  

斯諺的妹妹也到現場啦 氣質美女呢

斯諺&妹  

 

嗯 好 一切搞定 接著就是我們的粉絲小聚會啦

順便把蛋糕吃掉(嘿嘿 我已經肖想它很久了)

不過怎麼感覺拍的很奇怪?

怪巧克力  

 

嘿嘿 一同吃蛋糕看起來就好幸福喔

可惜的是攝影師沒入鏡 宋蓉妹也還沒到

樓下吃蛋糕  

 

吃完蛋糕 斯諺有事要跟其他協會成員討論一下

斯諺妹妹也有事先離開了 宋蓉妹還是還沒到

所以就只剩我跟斯諺的同學在那聊聊

 

大概到差不多六點左右 宋蓉妹出現 斯諺也講完

於是我們就浩浩蕩蕩出發吃晚餐啦(也才4個人)

蓉妹   

 

找了好久總算找到一間有位置的

吃飯  

 

宋蓉妹不愧是美食評論家 每道菜都要先拍過才能吃

不過因為我不是 所以照片就沒放上來啦

對料理有興趣的這邊有其他照片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media/set/?set=a.3866646063336.2150371.1194061503&type=3

 

吃著吃著 邊聊天時間總是過得很快

斯諺竟然差點忘記搭車時間

於是我們就草草結束了(真是美中不足的一點)

沒關係 下禮拜年會時應該可以再聚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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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